刑事案件代理

时间:2010-05-24 23:25:55  作者:律法之窗  文章分类:业务范围

——刑事案件代理——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接受被害人委托,或者在自诉案件中接受自诉人委托,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第139条);(2)公诉案件诉讼代理人有出席法庭审判,对被告人、证人和鉴定人发问的权利(第155条、156条);(3)对物证和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的权利(第157条);(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权利(第159条);(5)经审判长许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辩论的权利。     

执业机构: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破产解散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任慧琮律师 > 任慧琮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