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03 10:21:33 作者:傲雪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来源:(原创) 律法之窗网编辑 傲雪
导语: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参加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本期的话题:人造生命是福还是祸?我们的首席律师王晓婷从法律角度阐述,法律是平衡科学和伦理的支撑点,得到主持人胡一虎和在场嘉宾的认可。
“美国科学家创造出史上第一个人造生命!”这是近日很吸引眼球的一条大新闻。领导这项研究的克雷格·文特本人的说法是:“这是第一个人造细胞,是地球上第一个父母是计算机,却可以自我复制的物种。”
文特等人要创造的是一种最简单的细菌——蕈状支原体。它的基因组(一个细胞内的全部基因称为基因组)的序列已经被全部测出来了。生物的基因是由4种核苷酸(类似于4种字母)按不同的排列组合而成的,它们的排列顺序就携带了遗传信息。蕈状支原体的基因组大约由108万个核苷酸按特定的顺序组成。在遗传时,基因组要复制自己,以原有的基因组为模板,用单个的核苷酸做原料,合成新的基因组。
我们认为,这只是一项科学研究,或者说是为人造生命只是迈出很小的一步,还有更大的进步应该是缜密研究更多年后才知道。
伦理上看,人造生命真的存活下来,成为真正独立的“人”。伦理上,我们又该怎样看待,这样造出的“人”真的是和我们大家一样,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吗,和我们能一样吗?这样造出的“人”真的是和我们大家一样,有生老病死吗,和我们一样吗?我们被复制了,克隆了,我们的家人该怎样面对我和那个“我”,很矛盾。
科学上来讲,不管科学家是出于何种意图,进行研究?都要经过申请,获批,国家才会提供相应的资金,供科学家们研究。当然,科学家们的研究也有可能是为出名,这样做的目的仅有一个就是为了争取利益的最大化。科学家们往往很在意这些,在意的是研究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科学研究的影响是要得到业界的认同,大家艳羡的目光,瞩目巨星的焦点。付出和要得到回报,这些都要成为正比。因为有很多科学家仅仅因为一项研究就可能耗尽毕生的精力。为利益的驱动大于一切,科学有时接近癫疯状态,做出激励的行为。
我们大胆的提出自己鲜明的观点,一切应该要在法律的约束下,继续研究。有相应的研究,就应该有相应的法律约束科学家们的行为,不管科学家是出于何种意图,进行研究?
受到法律约束,起码把风险降到最低,合情合理合法,我们在权衡利弊之后,再做出研究。不管结果怎样,只要是对人类发展有益,是正确的,我们应该保护,想反,有百害而
一益,那么就应该立刻勒令明文制止。
舆论导向就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人造生命诞生这个问题上,媒介炒作的很厉害,这件事情本身,就有很大争议,人造生命,现在科学家只是研究出一个细菌,根本不是细胞合成,也不是细胞的分裂,更谈不上人体胚胎,将来会不会研究出克隆人还是个未知数?不应该把一切扼杀在摇篮中,要积极面对,是对的错的,要让大家说,要由法律出台,落实到实践发展过程中,管束行为。
立法,法律就是平衡科学和伦理之间的平衡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