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过激行为热议

时间:2010-07-29 15:56:53  作者:慧海天合  文章分类:社会关注

作者:北京劳动仲裁律师  任慧琮  来源:劳动争议仲裁网 

 

关键词:合法维权  过激行为 

 

据媒体7月20日报道因一农民工爬上吊塔追讨工资,被判刑半年,引发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律师提醒,讨薪者一定要学会合法维权,不能采取过激方式害人害己。

 

案情简介:

 

宋某是宝安区一工地的工人,老板欠他3000多元钱,讨要未果后,他爬到30多米高的塔吊上,干扰了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索要欠薪加精神损失费、爬塔吊风险费等合计5万元。当他拿到5万元钱时,就落入了法网,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像这样的案例近年来来还有许多,尽管相关部门工作发生了明显的改善,但欠薪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恶性讨薪事件也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导致这样的事件的诱因不可归责于一方,政府对企业发放工资的监管,以及企业与员工的法律意识薄弱都是促成过激行为的因素。

 

律师建议:

 

一、企业合理、合法用工。

作为企业,按时按量的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手中,无疑是解决民工过激行为的根源所在。毕竟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工朋友来说,很多时候工资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唯一条件,有些民工甚至是把工资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如果企业处理不好员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就极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

 

二、民工应理性维权,切勿害人害己。

当民工朋友遇到企业欠薪问题时,切勿采取极端手段,应该咨询律师或政府劳动部门,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各地频发恶意讨薪行为,各地政府也发布一些制裁讨薪者行为的文件,有些讨薪者由于选择错误的维权方式,不但工资没有拿到,反而被处以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三、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

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对民工的激行为不应只是一味的用事后处罚来打击。正所谓疏通胜于强堵,只有加强对企业工资制度的监管力度,以及提供了广泛、便捷、经济的民意诉求平台,这才是避免过激行为的根本所在。

 

总之,成功的预防胜于成功的诉讼,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员工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权,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共同努力。

 

                         律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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