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松律师接受《法制晚报》访谈——深圳巨额彩票案 作案动机定

时间:2010-06-25 17:17:46  作者:尚权  文章分类:媒体访谈

双色球开奖数据库被改全国原中一等奖4注 开奖系统却显示为9注———

深圳巨额彩票案 作案动机定罪名

●新闻回放

据新华社报道,双色球09066期深圳3305万大奖系黑客篡改中奖数据伪造。

案件被侦破后,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对该期一等奖的派奖结果予以更正,将9注更正为4注,补给当期4位一等奖中奖者每注200余万元。

今年6月9日,双色球09066期开奖,全国共中出一等奖4注,但是,开奖系统却显示一等奖中奖数为9注,其中深圳地区中奖为5注。

深圳市福彩中心在开奖程序结束后发现系统出现异常,深圳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报案。

专案组民警经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企图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技术诈骗彩票奖金的案件。

程某很快被抓获。据其交代,他为深圳市某技术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利用公司在深圳福彩中心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的机会,通过木马攻击程序,篡改彩票数据,伪造了5注一等奖。

据了解,被抓之前程某还没有伪造出彩票,因此也不可能兑奖成功。

法律看点

程某没有兑奖成功,他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是涉嫌诈骗还是纯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黑客行为?

法律解读

关键词·定罪

恶意篡改彩票数据 得依作案动机定罪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律师说,程某的作案动机在此案中很重要,在本案中,它决定着程某是涉嫌诈骗罪还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这二者在量刑上差别很大。

张青松说,如果程某恶意篡改彩票数据的目的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取得巨额奖金,那么程某则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诈骗罪。

如果程某明知道即使虚增中奖号码也不可能成功兑奖,因为没办法伪造彩票,即使伪造出来也很容易就被发现,那么他的行为就可以看作是一种恶作剧,在这种情况下,程某的行为则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判断作案动机 不能仅靠口供

如何判断嫌犯的作案动机呢?张青松说,在实践中判断一个人的作案动机较为困难,得有证据来支持,包括嫌犯本人的口供、他人的证言,同时司法机关还得根据嫌犯的客观行为来推断。

因此,即使是嫌犯本人承认了自己作案就是为了获得巨额奖金,但也不能就此下结论说他的目的就是诈骗,还得有其他证据来佐证。

关键词·罪名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未遂”也构成犯罪

张青松说,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涉案金额为3000多万元,应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如果程某构成诈骗罪,后果将很严重。

不过,由于程某没有成功兑奖,所以只能说是诈骗未遂。

按法律规定,对程某应从轻(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或减轻(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处罚。但不管怎么说,程某还是构成诈骗罪。

破坏计算机系统是否犯罪看后果

如果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那么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呢?

张青松说,这要看程某的行为引起的后果是否严重。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后果是否严重,张青松说,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得看程某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等,如果没造成严重后果,程某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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