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议离婚

时间:2010-11-19 22:10:24  作者:林莉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可协议离婚。由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双方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双方各自的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

        (四)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签署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五)双方各自的两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2、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后,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执业机构: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林莉律师 > 林莉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