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策略

时间:2010-11-19 22:16:57  作者:林莉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当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但是担心离婚协议履行出现问题,也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什么前提条件?

     1,离婚诉讼前提:双方必须是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法院不予受理情形:已经起诉过,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二、去哪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立案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起诉状;

    5)、证据材料;

    6)、调查取证申请书。

     四、如何书写起诉状?

    书写起诉状,应首先写明原被告双方自然情况,列明双方住址、联系电话,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其次,明确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数额;共同财产或债权债务如何分割;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并说明事实和理由: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子女出生时间,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等理由和依据;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等。

     五、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哪些?

     1)、结婚证。

     2)、婚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如有家庭暴力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3)、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4)、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意愿证明。

     5)、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的取得时间和方式,品种、数量或权属证书,现状。

     6)、共同债务的证明。如借据、转账凭证、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明。

     7)、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证明。

     8)、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六、有必要在立案时申请调查取证么?

    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等当事人不能自行调查的情况,只能委托人民法院调查,但如果对方一旦知道已经起诉,很有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在立案时尽量直接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开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通知开庭后应在指定时间及时到庭,并带齐相应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起诉状(或答辩状)、证据原件和复印件等。作为原告,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作为被告,应尽量陈述夫妻之间尚有感情存在,不至于离婚。

 

     八、结案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三个月内审结。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执业机构: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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