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统河律师2006年以来对第三起疑难案件成功提起再审

时间:2007-07-02 11:36:08    文章分类:刑事犯罪司法解释

[ 2006-10-20 0:14:00 | By: yth0620 ] 

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就(1996)槐法民重字第XX号民事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该案从立案之初历时十年,将再次重审。该案1996年立案,历时十年,案情错综复杂,中间重审了一次,已经作出生效判决。2006年杨统河律师接手该案后,通过认真阅卷,发现问题,遂向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申诉。

  这是杨统河律师2006年以来成功提起再审的第三起疑难案件。前两起分别是:杨统河律师代理申请抗诉的(2006)槐民监字第1号案已经胜诉,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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