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的天枰
时间:2009-08-14 12:45:16 文章分类:律师随笔
还是上例案子,“受害人”执法局工作人员周某某出庭指控。轮到本辩护人发问了,下面是本辩护人与“受害人”周某某的对话节选。
问:“案发时你带执法证了吗?”
答:“带了,装在兜里没拿出来。”
问:“没有丢失过吗?”
答:“没有。”
问:“在公安机关签字的询问笔录上你是这样讲的:‘我06年底刚调到执法局,执法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法制办为你出具的证明是这样写的:‘周某某的执法证丢失,正在补办过程中。’你刚才的回答和在公安机关的回答,哪个讲的是真话?哪个讲的是假话?”
答:“……我记不清了。”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在预先准备的辩护词之外又补充如下:
“‘受害人’周某某的两次陈述相互矛盾,至少有一次是虚假的。我们说,一碗面条里只要发现一条臭虫,这碗面条就要径直的倒掉而不需要再去寻找第二只。已经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本案中至少说了一次谎话,那么其关于‘受害’的陈述我们还能够相信吗?”
且不管判决结果如何,辩护人只是感觉,同情的天枰已经不向“受害人”倾斜,在庭审后押解犯罪嫌疑人退庭的过程中,辩护人感觉到了,法警对本案犯罪嫌疑人表现出了特别的尊重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