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代理诉讼现象

时间:2011-01-04 12:27:07    文章分类:律师故事

中国封建社会在政治上实行高度集权统治,经济上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诉讼结构实行的是纠问式形式,被告人是被刑讯拷打的对象。有时对原告甚至证人进行刑讯,当事人原本无诉讼权利可言,更谈不上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由于缺乏律师制度产生的基础,中国古代虽然存在一些类似现代代理和辩护的现象,但是始终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及律师制度。直到清末,才从西方引进了律师制度。

关于古代的“讼师”:一些读书识字的人代人写诉状和从事其他文字抄写工作,并以此为生,被人成为讼师。但由于这些人的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来规范和约束,有些讼师常挑词架讼,骗取钱财,坑害百姓,被人称为“讼棍”。由于讼师缺乏法律保障,一直没有合法地位,所以直至清朝灭亡,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讼师始终没能发展成为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银行保险 科教文卫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国家赔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曼娜律师 > 刘曼娜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