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企业:警惕“暗箱”里操作,“蓝天”下出局

时间:2011-06-02 15:28:36  作者:l刘曼娜律师  文章分类:资本市场

 

 

就在国人纷纷攘攘大举奔赴海外上市(据统计,至今已有近300家中国公司登陆美国资本市场)之际,据报道:2011年3月至今,已有18家中国上市公司被纽约证劵交易所等停牌,4家企业勒令退市。

这些被美国资本市场“猎杀”的中国股,基本都被发现其国内工商资料和纳税记录上的资产、负债、利润等涉嫌造假,与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财报数据相差百倍。

赴美上市咋看起来很美:时间短、门槛低、市场大,殊不知:在美上市虽然不向在中国一样排队审批,因美国实行的是注册制,企业在OTCBB市场挂牌后只要达到规定条件即可申请到NASDAQ或美国证劵交易所等主板市场。但美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它能满足各种筹资规模和不同筹资形式的需要,但美国在对证券发行实行宽松、开放的注册制的同时有着比较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早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之前,美国不少州已经有了自己的证券立法,即所谓的“蓝天法”(“blue sky”law),其中成熟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国联邦证券监管制度的核心,这些法律是防止欺诈,保护投资者利益,对发行公司进行有效监管的根本保障。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必须遵守年报、季报和其他美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还必须对其在美国境外的经营活动进行真实、详尽的披露。根据《美国证券法》,该中国公司将对不汇报或不披露信息负有法律责任。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除了按照规定进行常规信息披露外,美国证券法还要求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必须做出信息披露。

中国企业要想在美国一路走好,就必须对美国的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尤其要搞清楚监管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会计准则、审计流程等等方面,知己知彼,审慎判断中介机构的鼓动、劝诱,客观判断自身的实力和适应能力,切勿在 “暗箱”里操作,“蓝天”下出局,更别应了上市即“上吊”的谮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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