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加班费怎么算

时间:2010-05-10 13:36:41  作者:盈科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年一度的五一节又到了,和所有假期一样,很多人借此放松休息,但也有不少人需要加班。那么加班费怎么算?值班也算加班吗?这篇小文就来解答这些小问题。   一、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五一”三天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后2天为普通休息日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2日至3日是休息日,如企业安排员工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否则,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   5月1日加班工资=职工月工资÷21.75(天)÷8(小时)×工作小时数×300%   5月2、3日加班工资=职工月工资÷21.75(天)÷8(小时)×工作小时数×200%   (职工平均每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则日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   这里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是不能以倒休代替加班费的。也就是说即使企业安排了倒休,该给的加班费还得照给。而5月2、3日的加班则可以补休,安排了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   二、值班也是加班吗?   通常,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一方面看是不是劳动者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看工作期间是否可以休息。如果属于值班,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里面规定了值班的补贴,则应予发放。对此,《北京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也作出了类似说明。   三、特殊工时制还有加班费吗?  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与不定时工时制,都需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有例外)。经过审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如果员工在5月2、3日上班,无需支付加班费,但如果在综合计算的周期内,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标准,则应该按照正常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例如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62.5天×8小时=500小时,如果总工作时间超出500小时的部分,则应按照正常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但这里没有200%的加班费。   而在不定时工作制下,按北京地区的规定,没有任何加班费。即使五一节当天有工作,也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当然,前提是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是合法有效的。   作者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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