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01 15:55:25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7年9月7日夜晚,万飞的父亲万军驾驶一辆轿车沿省道219行驶时,在正阳县境内与一辆山东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万军的脑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弃车逃逸。万军被闻讯赶来的交警送往县医院抢救,次日转到信阳市中心医院治疗。由于万军病情危急,其家人筹借的3万元钱很快所剩无几。此时的万军仍没有脱离危险,且急需做开颅手术,约需手术费4万元。
为筹集手术费,万飞于2007年9月18日在县交警的帮助下,以父亲的名义把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所在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丘支公司等责任人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
该院民一庭庭长程东升得知万军的情况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法院立案当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裁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丘支公司先行支付万军保险赔偿金5万元。主管副院长余黎明随即指派程东升与两名法警当夜赶往山东省安丘市,第二天上午顺利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丘支公司账户划拨5万元。万飞当天下午就领到了这5万元救命钱。由于法院划款及时,万军顺利做了开颅手术,生命转危为安。
2008年4月,正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货车主李小国等人赔偿万军各项损失15338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安丘支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日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 刘双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