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保密协议

时间:2020-04-12 17:57:20  作者:刘双喜  文章分类:业务文书

 正阳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正阳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电话号码:

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学习培训、入职工作、任职离职等期间获悉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第219条以及相关规定,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资料信息: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和乙方在工作中另外获取的养猪场、生猪屠宰场、生猪中间商以及与之相关的同业同行人员位置信息,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微信号、QQ号、抖音号、微信群、QQ群等其它的联系方式)和以上客户的供求信息。

2、经营信息:公司的入职培训、经营方针、经营理念、市场行情、公司的经济效益、发展方向、广告策划以及公司为适应新形势而在经营方式的改革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设计等。

3、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如给乙方提供手机、电话号码、办公用品、客户资料以及入职培训等,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猪购销工作,并将工作成果(经济效益和工作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交付甲方,甲方对工作成果有拥有权和处置权,乙方不得私自保留或不对甲方公开。

3、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职期间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复制在自己的手机上或者拷贝、打印、复印、手写的方式自己留备份,更不能依以上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兼职同业公司和本工作相关的行业公司,更不能兼职竞争对手的同业公司。

5、乙方离职后不得从事本行业和与之相关的行业,如饲料、兽药、疫苗等中介行为。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入职、任职、离职期间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

2、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补偿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的违约行为如果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甲方另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争议的处理

1.当事人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乙方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甲方有权不经协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其它约定

1、甲方作为公司法人主体,如发生主体变更、公司增资扩股、公司转型或破产处理,本协议仍然有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商业秘密制度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人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各条款的含义,并知悉和认可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

 

                              确认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2020 年 4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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