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17 12:20:22 作者:汤桦 文章分类:辩手风采
发布时间:2008-11-10 9:34:56 点击:1085 来源:天中晚报编辑:邹冬梅〖大中小〗
□晚报记者 汤 桦 通讯员 潘龙庆 张 峰
本报讯 “俺今天刚出院,卫生院就按规定比例报销了医疗费,以前报销不及时的问题早就不存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就是好。”昨天上午,记者在正阳县汝南埠镇卫生院采访时,农民李良高兴地告诉记者。汝南埠镇卫生院院长牛明说:“今年农民的参合积极性特别高,人数比去年增加许多。”
正阳县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县政协委员、河南建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双喜通过调研得知,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医疗费报销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患者往返数次也不能领取到医疗补偿金,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刘双喜委员随即向县政协递交了一份《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兑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金》的提案,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刘双喜委员的提案被转交到正阳县卫生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拟定解决办法,患者出院后要立即报销住院费用,资金由乡镇卫生院先垫付。对怀疑患者工伤、交通事故等情况的,要立即展开调查,查清情况后,该报销的立即报销,不该报销的向患者及家属主动说明情况。对新农合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不力,导致延误报销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部分乡镇卫生院不及时报销农村合作医疗费的现象很快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