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14 14:36:35 作者:张保刚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 石家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申请人 XXX,男,住石家庄市东岗路XX号XXX室。
案由:物业合同纠纷。
申请人于2008年1月15日向你院起诉被申请人XXX物业合同纠纷一案,你院已立案,案号为(2008)裕民二初字第00061号。现被申请人XXX已交清所欠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申请人决定撤回起诉。故请求法院准许申请人石家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XXX的诉讼。
此致
裕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石家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