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制止MTV侵权?

时间:2008-05-08 13:56:29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www.jjsdb.com  2004-12-24 16:05:22   第 [126] 期      

 ◇经济视点报记者:桑燕
 
  12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公司)状告河南郑州的真爱、美乐迪、月亮湾等7家KTV量贩或歌厅侵权,并分别索赔16万元一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受理,一时间“维权风暴”席卷郑州大街小巷。

  12月17日,位于郑州市黄河路上的月亮湾恋歌楼沉浸在一片精美包装的圣诞氛围中,工作人员正在为圣诞节的即将来临进行紧张的装修。就在这时,他们接待了一批特殊的客人——身穿便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给月亮湾恋歌楼送来了一张传票。

  这张来自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源于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的一场维权行动。2004年年初,中国音像协会和国际唱片协会,代理新时代、太平洋等唱片公司进行维权,并对全国KTV娱乐场所发了一封律师函,要求全国所有涉嫌侵权的KTV场所停止侵权,并主动承担责任。发出的律师函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没有一家KTV场所主动与新时代协商相关问题。“所以,在2004年下半年,新时代公司的维权代理单位——中国音像协会和国际唱片协会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同时起诉,并要求他们的侵权行为为我们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新时代公司版权部一位负责人说。郑州市的维权诉讼只是其中一站,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真爱、美乐迪、大世界等7家KTV场所。

  谁动了我的MTV

  在郑州市,新时代公司选择了7家KTV歌厅作为起诉对象,难道郑州市上百家歌厅只有这7家涉嫌侵权吗?新时代公司在河南区的代理律师李淑霞说:“因为这次索赔行动是全国性的,他们在每个城市都选择了7家,也许这是他们的一个策略。”而新时代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他们选择的起诉对象,是“以卡拉OK的规模为标准,卡拉OK越大,点击率就越高,使用频率也就比较高,这样比较有代表性。所以,新时代公司选择的都是规模比较大的歌厅,而并不是针对哪个单位。”

  据调查,郑州市歌厅卡拉OK伴唱歌曲的画面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唱片创作公司的MTV,另一种是与歌曲无关的风景、人物等画面。高档的歌厅使用的大多是歌曲创作公司制作的MTV。

  这位负责人认为,现在很多影像公司都备受侵权之苦,盗版、DVD压缩碟等以其容量大、价格低、兼容性强等特点在市场热销,严重损害了原创单位的利益。而这些终端消费者更是为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据李淑霞律师说,对于起诉状中涉及的《涛声依旧》、《蓝蓝的夜,蓝蓝的梦》等歌曲,新时代公司事先已委托河南公证处对7家被告进行了取证,并有录像光盘作证。对此,记者求证河南公证处的有关人员,他们对此不愿多说,“我们只负责取证,不能对外宣传”。

  针对新时代的起诉,7家被告有不同的看法。月亮湾恋歌楼的总经理杨理武甚感委屈:“我们购买的电脑点歌系统,是由电脑公司统一配套的,内置软件和程序是他们统一安装的,要侵权也是电脑公司侵权。”他举了一个例子,像盗版书,你不能说买盗版书的人违法吧,只能说出版盗版书、卖盗版书的人违法。“所以,被追究责任的对象不应该是我们。”但是,开达律师事务所的朱中辉律师并不赞同这种说法,“电脑公司和歌厅都构成侵权行为,只是电脑公司侵权在先。”

  尽管音像索赔闹得满城风雨,但在采访中,更多的歌厅表示,“因为几首歌侵权,就大张旗鼓地索赔16万元,有点不切合实际。” 他们认为,索赔只是杀鸡儆猴,制止侵权在中国难度还很大。拿中国加入WTO做借口索赔,也要关注一下中国的国情。

  16万,侵权的代价?

  新时代公司在河南区的代理律师李淑霞提交给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书中,明确提出要求每家涉嫌侵权的单位分别赔偿16万元人民币。新时代公司版权部的负责人说:“新时代公司索赔16万元,是以MTV的制作费、推广投入费为依据,然后加上卡拉OK的放映时间、点击率等对创作单位造成的损失来核算的,另外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李淑霞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于这些单位的侵权给新时代公司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所以新时代可以要求50万元以下的赔偿。索赔16万元并没有超过法定的50万元最高限额。”

  面对16万元的索赔,郑州市7家KTV歌厅并没有积极回应,他们认为:“16万元的赔偿费用太高了,不切实际。”

  维权的路还有多长

  面对传票上2005年1月18日的开庭时间,杨理武说:“圣诞节即将到来,在这个娱乐场所黄金季节里,大家都把心思放在了经营上,现在公司还没有考虑这件事。”另外,几家KTV歌厅也不约而同地保持了同样的低调,美乐迪广告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认为,现在还不到发言的时候,到时候一定会通过媒体发布。

  新时代公司对于前景并不乐观,该公司版权部负责人对记者说:“虽然北京、广州等城市的维权已经胜诉,但是到现在新时代没有拿到任何赔偿费用。”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音像协会和国际唱片协会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如果由新时代单独维权,连诉讼费都支付不起。虽然新时代声明,如果歌厅想使用新时代的作品,可以与他们签订协议付费使用。但目前没有任何一家歌厅与他们签订付费使用协议。

  2004年9月,来自央视国际网络的数字表明,2003年全球唱片销售量27亿张,比2002年下降了6.6%;唱片销售额320亿美元,比2002年下降了7.6%。这已经是全球唱片销售连续第四年下滑。其中盗版、在线音乐带来的影响不可避免。

  其实,最早在2003年3月,华纳、环球、SONY等中外50家唱片公司已联合发起了向国内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的维权行动,“维权风暴”开始席卷全国。 2003年10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商场背景音乐侵犯著作权为由向北京长安商场索赔20万元。

  采访中,肯德基河南分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旗下拥有肯德基、必胜客等餐饮连锁店的百胜餐饮集团已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协议,肯德基总公司每年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使用费用。而一些商场和酒店这方面的意识却很薄弱,未来大酒店公关部经理朱俊说:“只是在报纸上看到背景音乐侵权,感觉很遥远,如果到了这一天,不只是我们一家,整个行业都会站出来。”

  北京华联企划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新时代公司只是起诉郑州市的歌厅,并没有涉及商场,现在还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朱中辉律师说,现在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法认识不足,才造成维权的艰难。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如果MTV能够构成电影作品,唱片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有放映权,有主张收取版权费的权利。但是,MTV是否能构成电影作品,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界定。目前我国只有一部《著作权法》来管理整个出版行业,这部法律对某些作品的内容和权项界定模糊的范畴,需由其他公共政策来补充。那么,MTV维权的道路还有多远呢?

  “单纯依靠行业自发的维权,并不能从根本上制止侵权,关键还要靠国家来规范管理音像制品行业。” 新时代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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