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8 17:45:08 作者:李淑娟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李淑娟 律师。
通讯地址:深圳福田区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13332939965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事由:犯罪嫌疑人__张****__因涉嫌__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4_年2_月13日被刑事拘留,现关押于深圳市****区看守所。
因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诚心悔过,积极希望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另外,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亲年事已高,身体欠佳,需要人照顾,其儿子刚三岁,需要有人抚养等等,家庭都需要人照顾。
根据犯罪嫌疑人张****及或其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提供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等相关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李淑娟律师
201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