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2 23:01:43 作者:陈建良 文章分类:法眼无边
美容院拒退美容卡怎么办?
我在美容院办了一张卡,第二天我老公接到单位通知要到天津工作,我也随他去,我到美容院要求退卡遭到拒绝。这家美容院是一所全国连锁的单位,但在我老公工 作的地方还没有,美容院给我的答复是只能暂时停用这张卡,等他们公司在天津开了分店我在继续使用,为此,我们争论不休,解决不了。请您给予帮助
解答:
嘿,惨啊。不良商家的贪婪与爱美女士的软弱,再加个极个别律师给商家的歪招,使得美容市场乌烟瘴气,上当者不绝于道(哈,夸张了)。
他们的逻辑是:你一旦办了卡,就是与美容院签订了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成立生效了--合同成立生效了,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就不能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合同,你就不能要求退卡--不能退卡,这钱,就归他了。哈,这小算盘打地贼精。
我的建议是:
一、办理美容卡时最好要签订协议,对美容卡的使用细则进行约定。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存入金额不能过高,金额高可能折扣多,但同时风险也加大。而且据部分知情人介绍,折扣只不过是美容院的一种诱饵,实际上有办卡与没办卡进去消费价格差不多。
三、发生纠纷时请工商部门315或消协进行协调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由于美容院与消费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关于美容服务的内容、范围、方式、费用等约定没有详细的书面约定。虽然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提出美容院侵犯了她的知情权,美容院将面临举证不能的后果。
《价格法》
四、协调不成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情势变更等为由向法院起诉。 另外,美容院的服务质量下降、服务水准降低、收费标准提高等违约情景的,消费都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关于其经营资质是否具备、服务质量是否合格、收费标准是否合理等可以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对其进行查处。
五、有人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规定,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我认为不尽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代币票券”一般应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具有一定量的金额;二是无限期使用或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即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跨度性;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和流通,可购买不特定商品;四是不记名、不挂失。因为美容卡仅有美容消费功能,不具有上述第三个特点,不属于“代币票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