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9 13:35:39 文章分类:宪政哲学
转引者导语:不仅法律是一张“天网”,而且法学亦是一张人在江湖的“网”,有其显规则,也有其隐规则。想要生活其间,就要甘心被“网”住。是故,李寻欢、令狐冲、张无忌等人,虽有笑傲江湖之功力,但终归被江湖所抛弃,而隐退于高山流水之间……
把法律比作一张网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公元前六世纪的中国和希腊有两位思想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法律比作一张网,一位是道家的创始人老子,一位是希腊法律改革家梭伦。
老子曾说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说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天网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
希腊法律改革家梭伦则说:“法律就象蛛网,弱者碰到它,只好束手就擒;而强者碰到它,则可以破网而过。”(Laws are like spider webs. If some poor weak creature comes up against them - it is caught. But the bigger one can break through and get away.)
从法理的角度分析,老子的“天网”与梭伦的“蛛网”是不同的。首先,老子的“天网”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又无处不在,充满了神秘的力量;而梭伦的“蛛网”是有形的,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第二,老子的“天网”是无限的,任何人只要作恶,就难以逃脱法律的惩处;而梭伦的“蛛网”是有限的,只对穷人起作用,对贵族不起作用。第三,老子的“天网”是平等的,适用于所有的人;而梭伦的“蛛网”是不平等的,穷人和富人触网的后果不同。
老子“天网”是与他的哲学观一致的,老子主张道法自然与天人合一, 他认为人与自然应和谐一致,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所谓的“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因此,老子的“天网”追求是一种绝对的公平和正义,他的思想属于自然法思想。而梭伦的“蛛网”是对具体法律制度进行的分析,他看到了国家法律存在的问题,并试图改革它。因此,梭伦的思想属于实证法思想。所以,在梭伦在担任执政官后,立即着手进行法制改革。他曾经说过,我拿着一面盾牌,既保护穷人,也保护富人,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