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量刑

时间:2010-02-19 21:01:49  作者:郝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引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对于职务侵占具体数额的量刑问题,上海法院规定的较为详细. 根据我国刑法典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后文简称《标准》)的规定,该罪的量刑起点是: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犯罪基础刑表

法定刑幅度

梯次

职务侵占犯罪数额等级系列

刑罚等级系列

主刑

附加刑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1

1.5-2 万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下、拘役

 

2

2-4万

6个月-2年有期徒刑

 

3

4-6万

2-3年有期徒刑

 

4

6-8万

3-4年有期徒刑

 

5

8-10万

4-5年有期徒刑

 

5年以上有期徒刑

6

10-50万

5-7年有期徒刑

可并处没收

7

50-100万

7-9年有期徒刑

8

100-500万

9-11年有期徒刑

9

500-1000万

11-13年有期徒刑

10

1000万以上

13-15年有期徒刑

执业机构: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郝江律师 > 郝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