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6 16:20:12 作者:市统计公报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
2011年度上海市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4675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746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320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0225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636760 60-74岁 31838×年限 75周岁以上 159190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274920 60-74岁 13746×年限 75周岁以上 6873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3200╳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10225╳年限╳伤残等级 丧葬费 23378.5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31838╳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13746╳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精神抚慰金 一般不超过5万元 *相关数据参考201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