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8 11:21:58 作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分类:律师提醒
【证据准备】
1.提供父母出资的证据。可以通过提供父母出资时的取
款凭证、进账单、转账记录、购房发票等书证和无利害关系人
的证人证言来证明父母的出资情况。
2.证明父母出资的真实意图。若能提供子女配偶签字的
借条,则不论子女本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则均能证明父母出
资的本意是借款。但是如果只有子女一方的签字,其配偶很
可能会以子女与父母串通后补签为由拒不承认借款,在这种
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宠父母的出资为借款。当然,如果父母和
子女及其配偶订有书面协议,则将是认定出资性质的最有利
证据。
3.提供房产证作为佐证。如前所述,鉴于房产证是登记
在子女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对于认定父母出资的性
质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提供房产证也是证明父母出资性质
的重要依据和途径。
【法规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买房屋的,即使出资是在子女婚后,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上海鼎城律师事务所
孙元律师:13918818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