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25 16:31:18 文章分类:公益咨文
丹阳律师韦正夫告诉你,交通事故如何“私了”?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即“私了”,是指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轻微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一种处理方式。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失金额一般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以内的交通事故。
按照目前交强险相关规定,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私了”:
1.仅限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2.仅限于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自愿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交通事故;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后(不必保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虽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3.仅限于没有公共危险的交通事故;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4.仅限于无公共财产、他人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5.仅限于合格驾驶条件的交通事故;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6.仅限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律师提示】
①当事人务必准确了解哪些交通事故依法可以“私了”,哪些交通事故依法不能“私了”。对于依法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切勿怕麻烦或者担心交警部门“扣分”、罚款而盲目“私了”,否则将后患无穷!
②依法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交通事故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相当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可持此协议书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③对于依法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同时,因该协议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
④《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仅限于财产损失事故,对财产损失金额没有限制。对于财产损失数额巨大的交通事故,因涉及保险理赔问题,甚至还涉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犯罪问题,当事人最好不宜“私了”。
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要求呢?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律师提示】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
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律师提示】
①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②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提示】
①交通事故“私了”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人不能“私了”,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私了”,即达成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在内的书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③交通事故“私了”决不是所谓的“掏钱私了”。“掏钱私了”后因事故现场已经不复不存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将有口说不清,后患无穷。
④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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