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11 09:43:49 作者:黄维青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招投标工程签约谈判;
二、非招投标工程项目谈判;
三、工程建设中与政府的谈判;
四、发承包谈判;
五、分包、转包谈判;
六、工程量纠纷谈判;
七、工程造价变动纠纷谈判;
八、签证纠纷谈判;
九、工程建设供货纠纷谈判;
十、工程建设侵权及事故纠纷谈判;
十一、工程停工、复工纠纷谈判;
十二、替代方案及补偿纠纷谈判;
十三、工程备案纠纷谈判;
十四、工程质量纠纷谈判;
十五、工程工期纠纷谈判;
十六、工程结算纠纷谈判;
十七、索赔纠纷谈判;
十八、工程内包纠纷谈判;
十九、工程挂靠纠纷谈判;
二十、工程合伙纠纷谈判;
二十一、劳动争议纠纷谈判;
二十二、项目合作建设纠纷谈判;
二十三、项目代建纠纷谈判;
二十四、项目转让纠纷谈判;
二十五、项目销售纠纷谈判;
二十六、工程款支付与拖欠纠纷谈判;
二十七、工程验收纠纷谈判;
二十八、工程完工、竣工纠纷谈判;
二十九、其他工程专项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