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17 16:48:25 作者:蔡锁民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介绍:张某与李某2011年7月6日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李某应主动、无偿配合张某办理过户手续。在同一天张某支付完购房价款,李某向张某出示收条一份。此后,张某一直实际居住在该房屋中。但李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
此案委托我所代理之后,经查证了解,发现张某所言属实,且证据确凿,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另一方面也与卖房人李某沟通了解,
案件结果:最终,李某同意过户,张某愿意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