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04 13:20:39 文章分类:律师日志
网络上接的案子今日顺利结案
2008年9月底,广东和重庆的当事人通过网络联系上我,双方经深入沟通,最终,他们决定委托我代理他们起诉南京某网络服务中心、追讨拖欠的款项。
收到他们的材料后,我发现,他们与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最后的结算文件都是传真材料。虽然委托人已经具备很好的证据意识,积极与被告打电话并录音,但因为抓不住重点,录音材料很多,却用处不大。于是,指导委托人重新进行取证。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委托人的录音材料基本上达到了要求。
2008年11月初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很快开庭,因证据比较充分,我也没有什么压力,早早到了法庭。被告姗姗来迟,但经法庭调查,被告也痛快承认了相关事实,法院很快制发了调解书。案子顺利结束。
其实,我和我的委托人至今没有谋面,非常感谢他们对我的信任,他们支付律师费、诉讼费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的,与对方的调解,也只是我与委托人通过电话沟通并最终拍定。取得委托人的信任,是做好律师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丧失信任,不说做律师,连做人都不配了。
在下面的实际履行程序中,我将加倍努力,为委托人最终利益的实现尽心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