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24 12:04:45 文章分类:律师随笔
张家口律师 李成旺
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几乎人人都是销售者,所不同的是销售的对象不同,销售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成功与否不同。但所相同的是,所有的销售者实际上都在销售自己。
笔者亲身经历的几则成功和失败的销售,至今仍记忆犹新,感触颇深。
笔者曾经到北京中关村电子市场,面对铺天盖地的宣传单和热情过度的销售大军,唯恐避而不及,唯有一名销售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当我向对待其他销售者一样,冷冷地对他说:我不准备买电脑。他没有向其他销售者一样,要么不高兴地离开,要么还嘲笑你几句,而是礼貌地说:现在不买没关系,你正是我们公司潜在客户呀!我被他的睿智和聪明所折服,我虽然没有买他的产品,他销售出了自己,永远给我留下美好的印象。
笔者也多次见过恶劣的销售者,笔者对一手机销售商提出的问题是:该手机待机时间短,而这位销售者竟然告诉笔者解决问题方法是多买一块电池;笔者有时也陪妻子逛逛服装市场,经常听到销售者的回答是:肥(瘦)了你自己回家改改,脏了你自己回家洗洗。这样的销售者最终结果只能是砸公司的牌子,砸自己的饭碗。
律师作为法者,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商品。要让当事人接受你、信任你,销售的完全是律师自己。如果用一个公式表示就是:律师=人品+执业技能。而律师的人品是最为重要,绝不可以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你要让当事人在短时间内对你的人品和执业技能有个了解,并信任你,你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事关重大。律师一辈子打官司,当事人有可能一辈子只打一个官司,官司是当事人生活中最大的大事,只有以你的人格魅力彻底征服了当事人,当事人才会自己天大的事交给你。否则,没有人肯将自己的大事交给自己认为一个不值得依赖的人。
风度、气质、学识、技能是绝对不是一个人能伪装的,是需要不断的沉淀、积累和高深的修炼而成的。
如果律师有别于其他销售者的话,他纯粹销售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