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
时间:2009-04-13 21:20:22 作者:张家口 李成旺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问题的提起】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许许多多夫妻有分居的时间,我国《婚姻法》第23条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定为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那么如何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也各有不同。
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的特点是:很难准确计算也难取得对方收入和支出的证据,分割起来比较复杂
【分割方法】
通常有以下三种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
1、收入和支出都不计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做的好处是:十分利于财产的分割,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由于难估算,干脆就不去估算,况且法律规定分割的只是存在的财产,而不是不存在的财产;弊端是:在夫妻收入基本相等是这样做比较公正,在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就有失于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立法精神,被司法实践大部分采用。
2、收入全部为夫妻共同财产,支出为实际支出计算。
非常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夫妻存续期间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支出部分为实际支出。但往往存在的问题是分居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都很难估算,可操作性不强。
3、收入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支出按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这种做法和好处是:避免了一方隐匿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你支出是多少,统一按当地的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从某些方面讲非常公平和客观。存在的问题是:过于绝对,而司法实践也不好操作。
以上分割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各有利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是笔者办案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供大家参考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