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5 20:30:48 文章分类:损害赔偿
黑龙江省2005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471元;
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 301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568元;
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1837元;
职工平均工资12557元/年、6278.5元/半年、1046.4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