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状告女儿侵占拆迁款引出真假“公证书”

时间:2009-08-29 12:06:27    文章分类:家事法务

    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夫妇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被女儿王宁(化名)占有拒不返还而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王宁出具了老夫妇已将房产赠予自己的公证书,后王先生夫妇撤诉。2009年7月,王先生夫妇又以女儿王宁作为被告,以公证处为第三人提起诉讼,称该公证书有瑕疵,要求撤销。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夫妇起诉称,他们在丰台区大红门处有三件房产,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王先生的名字。2008年3月,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某项目,与王先生的女儿王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将拆迁款和两套安置房全部给了王宁。因此,王先生于2008年4月将女儿王宁告上法庭,要求王宁返还房屋和拆迁款。

    法庭审理过程中,王宁出具了经北京市某公证处公证的一份赠与书,赠与书的内容是王先生夫妇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女儿王宁。后王先生夫妇撤诉。

    2009年7月21日,王先生夫妇又以女儿王宁为被告,以公证处为第三人提起诉讼。王先生夫妇认为公证处在两人没有赠与行为的情况下,擅自为女儿王宁出具赠与公证书,为王宁的侵权行为提供了方便。王先生夫妇还认为该份公证书上的签名存在明显的瑕疵。根据《公证法》第13条、第40条的规定,他们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公证书。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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