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强律师文集-第56页

(547篇文章)
·2011年青岛最新工伤认定程序

一、受理管辖   (一)已参加工伤保险:到参保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到生产经营地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申请。其中,生产经营地在国外且受伤害职工未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到企业... 查看全文>>

·2011年青岛市工伤待遇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青岛市统计局《2010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确定青岛市各级工伤待遇标准如下: 一、职... 查看全文>>

·工伤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先由企业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分类目录》(青劳社[2006]58号)相关条目确定。具体程序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抢救或治疗后,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和工... 查看全文>>

·青岛人社局关于社会保险费补缴的问答

一、社会保险费可以补缴吗? 参保单位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分户、并户或职工因办理招用手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规定补缴。 二、社会保险费补缴几项险种? ... 查看全文>>

·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

根据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 查看全文>>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违法行为。若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而且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 查看全文>>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计算方式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十九种,分为两类: 第一类,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九种情形,具体如下: (1)未按...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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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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