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强律师文集-第60页

(547篇文章)
·青岛市劳动争议数据标准之二——待岗生活费

1、94年6月-96年6月期间,依据青发[1994]21号文件为月120元; 2、96年7月-99年2月期间,依据青政发[1996]106号文件为月140元; 3、99年3月-99年6月期间,依据青保就办[1999]73号文件为月160元; 4、99年7月... 查看全文>>

·青岛市劳动争议数据标准之一——失业保险金

1、95年1月-95年12月 105元; 2、96年1月-96年8月 125元; 3、96年9月-98年1月 165元; 4、98年2月-99年6月 185元; 5、99年7月-01年6月 245元; 6、01年7月-07年6月 278元,医... 查看全文>>

·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 发表时间:2011-4-26〕 目 录 总则 第一编 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 查看全文>>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人对规定的理解不正确,导致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导致不必要的时间浪费,也增加了法院和当事人的精力消耗... 查看全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依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由上述规定的立法本意理解,“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特征。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所负的债务是否... 查看全文>>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如何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 查看全文>>

·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24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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