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01 10:20:42 作者:刘玉芳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1.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 误工费=工资*误工时间
3. 护理费=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
4.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 住宿费=当地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
(1)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等级系数
(2)60岁-74岁: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等级系数
(3)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系数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9.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8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等级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0. 死亡赔偿金:
(1)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岁-74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1. 丧葬费=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附:
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
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
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460元;
2008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
2008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6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