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9 10:42:48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有刑法学者建议通过取消刑法中的行贿罪来打击受贿行为,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关键是该建议切实可行,同时又是成本最低的。然而,该建议因某些权势人物的阻力而不被采纳。世上就是有许许多多的怪事,连三岁小孩都懂的道理,在我国却成为老大难的问题,难怪香港地区某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常识》却风靡神州大地,就是因为人们缺乏最基本的常识,很多常识性的东西被故意遮蔽。
扯得有些远了,还是回到刚才的话题,这些年,年年反腐,越反越腐,涉腐官员级别越来越高,贪腐的数额越来越大,只要看每年检察院和纪委的年终总结就知道问题越来越严重,你去问问小老百姓,如果他是当官的会不会贪腐,答案绝大多数是肯定的,问题出在哪里?当然是制度,分苹果游戏就最能够说明问题,如果分苹果的人最后挑选苹果,他当然要做到尽量公平,相反,他就会破坏公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够抵御这种诱惑。
在当今社会,很多行贿之人是被迫行贿,由于我们政府权力太大,官员的行为又很少受到有效的约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老百姓很多该办的事被一拖再拖,被各部门踢来踢去,要想办好、要想快办,你不意思意思还真不行,暗示的有,明目张胆的要更不少见,比如最近佛山高明区“茅台局长”谢某就是一例:据《南方都市报》2011年5月6日刊登的文章“不是我行贿,是 ‘茅台局长’索贿”,行贿人的辩护律师辩称:“开发商是被索贿,黄某开发的盈峰尚苑是完全按高明区政府规划建设的,其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也在规划规定的范围内,黄某开发的楼盘从2008年4月到2009年2月间,他们委托的一家工程院先后六次向高明区规划局提交规划图申请,但谢就是拖着不批,黄某为了加快规划审批,才不得已送钱给谢。而且,谢作为主管部门的领导之一,却要买黄某开发的楼盘。这分明就是索贿”黄某敢收谢的钱吗?不信,你试试!
由此可见,行贿实在是迫不得已,你想想看,谁愿意掏腰包把钱送给别人,既然是被迫行贿,就不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如果行贿行为不入罪,受贿风险就加大了,这样,受贿之人就有所顾忌,即使有人向他行贿,他也不敢随便受贿,因为行贿之人随时有可能将他举报出来。这样就大大地减少受贿犯罪。
为了有效的反腐,强烈呼吁将行贿罪从刑法中废除!
汪良宏律师:1366075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