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中错误的如何处理?

时间:2014-06-17 14:10:11  作者:史剑琴  文章分类:招投标

案情回顾:

业主招标建设高速公路,某投标人在标书的施工动员分项中没有填写数据,而是在巳报价中加入了施工动员费用315万元。开标以后发现该投标人的标价比次低价投标人的报价低70万元。开标以后投标人知道了标书错误并及时通知了业主。业主拒绝免除投标人的标书错误,而坚持按标书中分项总价的和作为投标价与投标人签订合同。这样等于在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再减去525000美元。投标人起诉要求按原来价格签订合同。法院拒绝了投标人的要求。业主同意投标人撤销标书而不扣留保证金。这等于给了投标人一个选择:或者撤销标书,或者按照更低的价格签订合同。投标人接受了后者。但随后投上诉主张自己有权按较高的价格签订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标书错误不是双方造成的,而是技标人单方造成的,因此不能要求更正标书错误。另外525000美元不是一个轻微的错误,是不能原谅并允许改正的。标书错误是重大。投标人或者按照错误标书接受较低的价格,或者撤回标书。法院拒绝了投标人提高价格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涉及如何处理标书错误的问题。投标人的标书有“重大错误”投标人或者撤回标书或者按照错误的价格(较低的价格)签订合同,而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标书价格,按修改后的标书价格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的标书错误不大,不属于重大错误,则业主可以对标书价格进行修改,投标人必须按照修改后的标书价格签订履行合同,而不允许投标人再选择撤回标书。

这里应当强调,通常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标书错误或者修改合同价格,接受一个经过修正价格的合同。虽然这不是绝对的,但以一个高于标价的价格授予合同是有严格限制的。在下列情况下允许业主按修改后适当提高的价格授予合同:

1、如果标书错误能够明确地从标书表面就能确定。

2、业主认为标书是轻微的违规错误。

3、业主知道或应当知道标书存在错误。

再一次强调,以防引起误导:一般的原则不允许更正标价。一个投标人可能在主张标书错误的诉讼中取胜,但可能的结果是撤回标书或者取消合同,而不是提高标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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