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7 17:00:39 作者:史剑琴 文章分类:签证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21款对索赔的定义: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 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即从签约、履约到争议的处理,从合同价到结算价全过程的主张权利。
从工程管理的三大目标即工期、质量、造价来看,全过程索赔的内容为如何从合同价到结算价,就涉及到如何签订合同,如何履行合同、如何调价,估计、计量变更价格,索赔价款、如何支付工程款、如何办理签证、如何顺延工期、修复缺陷、如何解决争议等。
承包人全过程索赔,可以实现高结算,可以避免被拖欠,承包人如果不注重全工程索赔,往往是低结算,长期被拖欠的结果。发包人全过程索赔,可以预防不规范的承包行为,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