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汽车抵押诈骗案

时间:2017-08-11 17:32:57  作者:郑州朱军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15年10月2日,被告人张明阳为被告人梁园出资在郑州市一飞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车牌号为豫A×××××号的奥迪A6汽车。后经他人介绍,二被告人一同找到了被害人张某欲用该车抵押借款。借款时,张明阳在车内等候,梁园向张某谎称该车系其亲戚名下的汽车,并当场拨通了张明阳电话,张明阳在电话中谎称系梁园的亲戚。并愿意将车抵押借款,以此取得了张某的信任,骗取借款人民币15万元(先行扣除利息0.75万元)。所得款梁园在归还张明阳欠款后,将余款用于赌博。

2015年11月12日,被告人梁园从郑州文硕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车牌号为豫A×××××号的奥迪A6汽车,伪造了车辆登记证书,向被害人张某谎称该车系梁园朋友的车,及借款系用于焦作工地的资金周转,并承诺资金周转后一并将所有借款归还给张某,以此取得了张某的信任,骗取借款人民币20万元(先行扣除利息1.25万元)。所得款梁园全部用于赌博。梁园将该租赁车辆返还租赁公司后,将1.5万元押金还给张某。

2016年5月13日,被告人张明阳家属赔偿被害人张某人民币7万元,取得了谅解。

2016年11月18日,张某对梁园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梁园伙同原审被告人张明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朱军律师提出应当综合考虑梁园、张明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退赃情况对其判处的刑罚适当。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明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执业机构: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朱军律师 > 朱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