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1 13:59:03 作者:党东斌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导读:在通常情况下,判决父母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在父母离婚时或离婚后才实施。那么,在父母未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能否向父母一方主张抚养费?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未成年子女向父亲主张抚养费
张小某系母亲李某和父亲张某的婚生子,在某初中就读。2012年8月份,张小某患上了双相障碍、强迫症,一直就医治疗,给家庭带来较大的负担,也导致感情基础不怎么牢固的李某和张某时常产生矛盾。李某曾以张某不尽家庭义务为由于2013年11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人做工作撤回起诉。但撤诉后,夫妻感情并未见好转。2014年12月1日,李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于2015年1月20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张某和李某分居生活。而张小某则随母亲李某生活。张小某治疗期间,张某虽然也支付了儿子部分医疗费用,但仍不能满足儿子的治疗需求。李某遂以张小某为原告,其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护理费1000元并承担诉讼前的医药费5000多 元。
法院判决:父母未离婚不影响未成年子女主张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未成年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本案原告的父母现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母亲李某与被告张某对家庭财产包括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支出未有明确约定。张小某患病后,张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应视为履行了对原告的抚养义务。鉴于张某与原告母亲目前分居生活,张小某随母亲生活,张小某现仍需治疗,张小某母亲李某一人不能负担张小某生活学习医疗所需的全部费用,作为张小某的父亲张某亦有抚养张小某的义务,也需要负担张小某的部分抚养费用,故张小某要求被告支付起诉后的抚养费用,本院予以支持。具体的抚养费用,本院结合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原告的实际需要以及被告的抚养能力酌情考虑。遂判决:在张小某法定代理人李某与被告张某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张某自2015年2月起至张小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张小某生活费人民币500元,负担教育费和医疗费的50%。
律师说法:父母还未离婚,未成年子女能否主张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主张婚内抚养费存在执行障碍,2011年8 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可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在本案中,张某与原告母亲目前分居生活,张小某随母亲生活,张小某现仍需治疗,张小某母亲李某一人不能负担张小某生活学习医疗所需的全部费用,作为张小某的父亲张某亦有抚养张小某的义务,也需要负担张小某的部分抚养费用,故张小某要求被告支付起诉后的抚养费用,应当被支持。
以上就是对“父母还未离婚,未成年子女能否主张抚养费?”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婚姻法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婚姻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