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18 16:57:46 作者:杨红良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金茂所成功代理“世博法庭第一案”
四月十四日上午,上海世博会斯里兰卡馆总代表胡伯特·贾亚库迪先生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丁寿兴手中接过一百万元的支票。至此,由金茂所王建轶和杨红良律师代理的上海世博会斯里兰卡馆和本市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案圆满结案。本案以调解结束,周期短,见效快,为斯里兰卡方全额追回了巨额租金,赢得了斯方人员的高度赞许和深情感谢。
斯里兰卡馆于去年在世博会会址附近租赁了一栋五层楼的房屋,准备用来接待国内来人并同时用以办公、饮食。在出租方的要求下,斯方一次性付清了一百万元的房租款,等待着入住。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三月份,他们被公安和消防部门告知,那栋房屋不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不能入住。这一突然变故令斯方措手不及,整个办展秩序由此陷入混乱。
在与出租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斯里兰卡馆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求助于司法途径,慕名委托金茂所向出租方和相关公司提起了诉讼。该案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世博法庭挂牌后的第一天就被受理。
由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复杂性,世博法庭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采取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各种措施,多方查找、联系相对方。金茂所代理律师远赴金山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调查对方公司及其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将调查情况提供给法庭,与主审法官随时保持良好沟通,代表斯方与对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使得双方的意见分歧逐步减小。与此同时,代理律师同步向斯方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介绍我国的司法程序,得到了他们的充分理解和配合。在谈判后期,斯方总代表明确表示,他们完全尊重并同意代理律师的意见,授权代理律师可以直接与对方确定谈判口径。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斯方的合法权益,在充分分析本案案情的基础上,金茂所代理律师坚持了全额追回租金同时放弃违约金的谈判底线,克服了对方多次反复并企图逃避责任的重重困难,和对方进行了多次直接对话沟通,晓之以法律利害关系,动之以世博会大局,最后终于使得对方答应了斯方的要求,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向世博法庭提交诉讼材料后仅半个多月,斯里兰卡馆总代表就从世博法庭领取了转交的全部租金支票,他们表示,这完全超出他们的预料。为表示感谢,他们特意向法庭赠送了锦旗,并送上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他们还专程赴金茂所表示感谢,对该所律师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感动不已。
据介绍,该案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世博法庭挂牌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被称为“世博法庭第一案”。
中国法院网 4月14日上午9时30分——距离世博会开幕仅17天的日子里,斯里兰卡馆的展区总代表胡博特.贾亚库迪先生及馆长Mahinda先生专程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州路上的世博法庭,向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和法官们送上锦旗。
胡博特.贾亚库迪先生还向浦东法院院长丁寿兴递上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信中写到“世博法庭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维护并兑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深感幸运和感激。贵国司法对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尊重并给予同等保护,体现了贵国司法的开放包容、公平正义。”
3月26日,即世博法庭成立的第二天,世博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一份来自世博会斯里兰卡馆诉上海勇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原来,由于斯里兰卡考虑到该国参与世博会工作的人员众多,于2009年向物业公司租赁了房屋准备用以接待国内来人并同时用以办公,但事后由于装修问题,斯方工作人员无法入住房屋,斯方对此非常着急。
世博法庭接到此案后,立即将案件列入世博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程序。短短二十天内,服务中心派出调解员实地察看、联系相关单位查明事发经过,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协商沟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物业公司返还斯方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便斯方另行安置其工作人员住处。
今天,当从世博法庭庭长陈雪明手中拿到100万元支票时,胡博特.贾亚库迪先生十分激动,连连表示“今天我们会将这个好消息带回国内!”
《法制日报》2010年4月27日第10版报道:
独家揭秘“世博法庭第一案” 公平高效人性化解决纠纷的一个标本
4月14日,上海世博会斯里兰卡馆总代表胡博特·贾亚库迪(HUBERTJAYAKODY)先生从浦东法院丁寿兴院长接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支票并带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和锦旗,盛赞浦东法院为“世博助推者,法律守护神”。
至此,首例涉国家馆纠纷在浦东法院的诉前调解下短短十余天即得到了圆满解决。由于这是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世博法庭挂牌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因此,该案被称为“世博法庭第一案”。
世博法庭于3月25日挂牌成立,第二天即受理了第一个案件。原告斯里兰卡馆以被告上海勇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卫公司”)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消防标准无法入住为由要求退还租金100万元。
斯里兰卡馆于去年在世博会会址附近租赁了一栋五层楼的房屋,准备用来接待国内来宾并同时用以办公、饮食,并且一次性付清了100万元的房租款。但是,今年三月份,他们却被公安和消防部门告知,那栋房屋不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不能入住。这一突然变故令斯方措手不及,使得整个办展秩序陷入混乱。而且,该案受到了斯里兰卡国内政府及媒体的高度关注,因为斯里兰卡政府对参展有着严格的预算,所以能否追回资金对斯方能否顺利参展显得尤为重要。
本案在短短十余天即得到圆满的解决,不仅为斯方解决了燃眉之急,而且也为今后涉世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范本。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不仅展现了世博法律服务的完善、律师队伍的专业与敬业,而且诠释了我国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世博的宗旨以及各方以世博为重,顾全大局的气度。
法制日报记者对本案的斯方代理律师之一——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轶进行专访,向您展示本案背后的故事。
“层层深入、顺藤摸瓜”
记者: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您是如何介入本案的?
王建轶(下称“王”):金茂所是上海世博会法律服务推荐供应商之一,在本案之前,我们已经为世博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得到他们的肯定和好评。这次为斯里兰卡馆代理的这个诉讼案,是本所参与世博会法律服务的一部分。
经世博会有关方面推荐,斯里兰卡馆展区总代表选择了本所代理他们的诉讼,斯方又指定本人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和我的助手、杨红良律师直接办理了这个案子。
记者:由于本案关乎世博,而且涉及外国展方,在接手本案后,您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王:这个案子诉讼标的并不是很大,但其一方当事人为国内的民营企业,另一方为外国展馆,所以这个案子是关系世博会的典型的涉外诉讼案件。
接手本案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对被告方即中方的那家企业作了全面的法律调查,并对案件涉及的房屋历史、产权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走访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分析了被告作为出租方违约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矛盾的焦点所在,从而可以有的放矢地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记者:由于本案特殊和复杂,在调查取证上碰到了哪些困难,又是如何解决的?
王:经我们调查,本案的被告是成立仅一年多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上海远郊,又没有确定的办公地址,同时,该企业的注册资金也很少,这些是我们比较担心的问题,因为直接关系到最后的结果。由于历史的原因,本案涉及的房屋产权状况并不明确,几经转手,作为被告的那家企业与房屋的使用权人间存在几层关系等等,这些都给我们处理案件带来了困难。
为了在法律框架内尽力推动案件的进展,我们层层深入、顺藤摸瓜地进行了调查和走访,对本案诉讼之所以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有了全方位了解,最终为案件的顺利结案作了很好的铺垫。事实证明,我们的这些调查取证工作为法院的调解起到了较好的辅助作用。
“有理、有力、有节”
记者:在与对方谈判的过程中,有哪些分歧,又是如何解决的?
王: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我方坚持认为,对方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擅自出租是引发本案的根本原因;第二,作为承租人的斯里兰卡馆方面有无过错的问题。我方坚持认为,作为外国参展方,他们已经尽到了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被告则认为斯方有不小的过错;第三,由于事实上部分房租款已经由出租方用于装修,所以在应该退回多少房租的问题上,双方分歧很大。我方坚持认为应当全额退回房租,被告只同意退回小部分。
经过我们在法律层面的据理力争,同时告之以世博会的大局,多个回合和反复之后,被告方的立场逐渐松动,他们对自己的违约情形逐渐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此,双方间的分歧越来越小,最后达成了调解。
记者:我注意到,本案你们所采用的策略是“坚持全额追回租金同时放弃违约金”的谈判底线,为什么采用这样的策略?
王:我们认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项技巧性很强的工作。本案中,斯方在希望最大程度追回房租款的时候,更希望这个诉讼案不要旷日持久,以致牵涉他们过多的精力,最终影响他们的展出工作。这是我们在和斯方沟通的时候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体会出来的,当然,他们也向我们表达过这样的想法。
所以,我们采取了“有理、有力、有节”的诉讼和谈判策略,坚持绝大部分诉请的同时放弃了违约金的主张,以退为进的同时,也体现了我方旨在解决问题的诚意,为化解双方争执、缓和对立情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公正与技巧性和人性化”
记者:由于被告方勇卫公司当时可能并没有能力返还所有的租金,最终又是如何寻求解决方案?
王:勇卫公司的规模确实不大,但我们没有就事论事地办案。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我们得知房屋的建造方是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我们立即和该公司取得了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经过多次接触和沟通,我们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那家大公司一方面督促被告早日与我方和解,另一方面也为被告最终履行义务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记者:本案处理过程中得到了哪些方面的协助?
王:我们只是这个案子中外方的代理人。我们代理这个案子自始自终是在法院的诉讼和调解程序框架内进行的。世博法庭从上到下非常重视这个案子,把它放在突出位置处理。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是平等对待的,但同时又从世博会大局和国际影响等角度,对被告方开展了深入的说服和劝导工作,从而推动了案件朝良性发展。应当说,没有法院的秉公办事,这个案子不会有这么快和这么好的结果。
另外,斯方人员对我们代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也是这个案子圆满结案的一个重要因素。
记者:在与斯里兰卡方沟通时,碰到过困难吗?又是如何解决的?
王:和斯方沟通开头有一些困难,主要是他们对我们的法律程序和法治环境不了解,从而多少有些不放心。坦率地说,他们开始的时候对这个案子的结果,也就是他们能不能、能追回多少租金,是很没有信心的。
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工作,看到我们代理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被告方的立场逐渐松动,特别是看到法院公正、及时、有效地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时,斯方人员的顾虑和防备心理逐渐消失。最后,他们完全信任了我们,授予我们全部的权利代表他们处理案子。
记者:在处理本案过程中,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王:这个案子比较棘手,但最后的结果事实上超过了我们的预期,感到欣慰。
我感觉到,中国的司法环境在日益进步当中,从实体到程序方面都是如此。在关乎国际影响的案件上,我国的司法机构更注重从整体和宏观上分析问题、把握难点,最终有效破解难题。公开、公平、公正办案的同时,还会在法律的框架内技巧性、人性化地处理纠纷,这是难能可贵的。我们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就是一个很好的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