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20 16:53:56 作者:杨红良 文章分类:微言微义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杨红良律师
在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有关部门纷纷制订应对措施,以求稳定经济促进发展,保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政府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过程中,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多长一只“法律眼”,真正把好事办好。最近我遇到的一个案子就是一个警示。
十月十三日下午,两名女大学生来到我们所,代表三十多名大学生创业者前来咨询他们目前遇到的问题。原来,今年四月份以来,他们通过本市有关政府网站和主流报纸获悉,由一家名为“上海蕴森实业有限公司”创办的“扬帆创业中心”正在面向大学生提供非常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并且得到了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府部门的积极肯定,被命名为“青年创业基地”,于五月份举行了隆重的“起航仪式”,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大学生们说,现在形形色色的欺诈行为很多,但正是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他们纷纷加入了这个创业项目。从六月底开始,他们纷纷和“蕴森公司”签订了“合作创业协议”。为开展经营需要,公司向他们每人出租一个平方大小的“办公工位”,“免收”了今年的租金,但当天就收取了明年每人一万元的租金。他们为自己赶上了这样一个求之不得的创业机会而感到高兴。
但意想不到的是,合约签署以后,对方根本无意履约,提出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更为离谱的是,九月二十四日,该公司的总经理等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人间蒸发”了。已经向该公司缴纳了巨额质量保证金的众多供应商、公司的两百多名员工顿时手足无措,三十多名还在憧憬美好创业远景的大学生也没有了方向。要知道,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是借了钱交的那一万元租金,有的人现在连房租都付不起了,现在只得求助法律途径,“能拿回多少是多少”。
我仔细看了她们拿来的当初“蕴森公司”对该“大学生创业项目”提出的扶持政策,发现其中很多内容都“好听不中用”,不是回避实际的法律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盲目许诺。比如,其中的“零风险创业招募通知”中说,“蕴森公司”可以为每一名自行出资两万元的创业大学生提供十万元的免息贷款担保作为创业启动资金,经营三年后如果出现亏损,则由“蕴森公司”全部承担,同时由该公司偿付贷款,总之,创业大学生不会亏损自己的一分钱。此外,大学生每人每月可以领取八百元的生活补贴,等等。这样的“蓝图”实在是吸引人,但如果没有严密的合同行为进行确定,对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很大的风险。大学生们说,在参加“起航仪式”的时候,“合同还没有见过”,而只是单凭“蕴森公司”的单方许诺。因为多个政府部门纷纷为其摇旗助威,于是他们就对这个项目寄予了很大的希望,有的人还辞职过来,准备大干一番。在“蕴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上,其注册资金是二千万元,但现在的“扬帆创业项目”计划投资“16亿元”,经营资金何来?而这样一个“48万平方米”的专业性“青年创业基地”,由一个注册地址在本市一偏远的“农业园区”,经营范围从生物制品、化工原料、木材、金属材料,到建筑材料、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室内装潢等等“无所不做”的民营企业来操作,可行、可信吗?
正如来咨询的一名女生所说,政府部门当初参与这个项目的宣传造势,初衷肯定是好的,但如果政府部门不从法律层面帮助社会公众把好关,就极有可能给那些违法乱纪分子穿上美丽的外衣,打消公众的疑虑,以致他们更不易识别,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恶劣。
2009年10月
注:由于“上海蕴森实业有限公司”人去楼空,法院诉讼材料始终无法送达。为众多原告大学生的实际利益结果着想,经多次与主审法官沟通,所有大学生的诉讼案已经全部撤回,并已通知大学生向已经就该公司涉嫌诈骗开展侦查工作的闵行区公安分局举报,争取通过刑事追赃途径挽回他们的经济损失。所以,本系列案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终止。从目前情况看,大学生们的损失是否能够挽回,前景不容乐观。(201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