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律师文集-第59页

(532篇文章)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 查看全文>>

·原江律师:工伤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原江律师:工伤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  李某,女,原北京某知名饭店员工。2002年,某国外公司租赁该饭店场地经营但并未在中国注册法人资质。2003年,饭店派李某协助该外国公司在中国举... 查看全文>>

·原江律师:工伤认定决定的内容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原江律师:工伤认定决定的内容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 查看全文>>

·原江律师: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原江律师: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 查看全文>>

·原江律师:工伤鉴定申请的时限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原江律师:工伤鉴定申请的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查看全文>>

·原江律师: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原江律师: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 查看全文>>

·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北京劳动法纠纷律师

北京原江律师电话:18601201566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石景山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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