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喆律师文集
建筑房地产耗资较大,设计不合理的索赔
时间:2011-04-22 11:18:35 文章分类:新咨询
建筑房地产耗资较大,其中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满足使用的条件下如何能节约材料和造价,这在设计中会体现出来,一个粗糙的设计有时会多化10%--30%甚至更多,设计明显不合理造成浪费当然可以索赔,但有时比较困难,如已完工要逆转几乎是不可能的。较好的办法是在施工前对设计进行优化和改善,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同时还能缩短工期。如有需求可联系本律师,免费咨询是否能优化设计。
原文链接:
http://wangzhe.fabao365.com/article/view_558953_87107.html
王喆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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