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立“法律咨询公益超市”
时间:2011-12-14 16:20:4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身为一名律师,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春并没有把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把法律普及、让老百姓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当成自己和同事们最重要的任务。从2008年建立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开始,张明春主任和他的同事们为两万多市民进行了义务法律咨询,并为30多个贫困家庭提供了法律援助。
张明春,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客座教授,2010年“中华之魂先锋人物”获得者。他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在民事类、刑事类、商业类、房地产类等诸多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力求精益求精,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胜诉率。张明春律师致力于用法律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务代理了包括轰动辽沈地区的“的哥”赵刚案件等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带领全所律师与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正在行动》栏目组打造“12580”法律服务热线。
作为一名律师,张明春感受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他说:“法律体系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探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推进,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仍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
为了更好地为百姓服务,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在于洪区车辆管理所附近又开设了新的律师事务所,整体办公面积1200余平方米。这个律师事务所弥补了沈阳西部没有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遗憾,张明春主任说:“我们自筹资金,在于洪区建立了最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二十余名,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多人是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拥有多名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资深著名律师,我们将常年在一楼设立免费的法律咨询中心,让老百姓在进行法律咨询时,如同到超市一样方便。” 本报首席记者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