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1 17:23:3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是“签字盖章”,还是“签字、盖章”?这是我们在合同的签订中容易忽略的小细节。殊不知,一个小小的顿号却可能对合同是否生效产生重大影响!下面就让我们从两个典型案例,来看看两者到底区别在哪?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案例索引
《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2013)民申字第72号】
争议焦点
“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同时具备?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案例索引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争议焦点
关于该协议中“签字、盖章”之间的顿号应如何理解,即签字与盖章应同时具备还是具备其一即可认定协议生效?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关于该协议中“签字、盖章”之间的顿号应如何理解,即签字与盖章应同时具备还是具备其一即可认定协议生效。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双方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另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还款协议》内容看,其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栏目,在该协议中宁波分行既签署了负责人姓名也加盖了单位印章,而顺风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未加盖单位印章。由于顺风公司未在《还款协议》上加盖单位印章,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因此,宁波分行依据该协议主张权利,事实依据不足,二审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还款协议》已生效,并依照该协议约定的数额判决顺风公司返还贷款本金不妥,应予纠正。
来源: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推荐阅读
发个函就能解除合同,真的吗?
还有人赖账?一起去看个电影吧
我说不知情,法院为什么不信我?
团队主要业务
公司治理结构:为中小企业设置股权架构、拟定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处理公司僵局问题、以股权分配方式来优化公司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关系(股权设计)。
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
财富管理领域:在婚姻关系的变化导致的家庭财富转移安排及相应的风险防范、复杂疑难离婚案件的处理、企业家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隔离与风险防范方案设计、子女权益保护方案设计等方面均有比较多的成功案例。
财富传承领域:家庭财富传承方案的设计、各种复杂疑难继承案件的代理、再婚家庭财产传承安排、涉外继承纠纷处理、代拟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