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者的风险与权利让渡

时间:2009-10-28 00:01:46  作者:秦海峰律师  文章分类:我的东西

       不是谁都能成为一个政治家。政治家作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常常个人生活被媒体搞得象一团乱麻,甚至有时象一个透明人。据说媒体对政治家们待遇比620办公室对法轮功分子的监视与控制还要好得多。

        我毫不怀疑政治家具有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包括隐私权与名誉权。但我也不怀疑新闻媒体具有的合理言论自由的权利。

        当两者产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决择呢?我有两方面想法:

        一是政治斗争是现实存在的,而且非常残酷。一个人选择了从政就选择了政治风险,这与投资股票就选择了风险一样。而这种风险不受政治家主观状态的影响,或者说政治家对政治风险的控制远远不及气象学家对天气的控制,永远不知道明天政治生命会不会出现变化。最可笑的是,正确的政治措施很可能导致公众的反对,从而完全失去政治主导地位。而阴谋也并不象主流电影所告诉人们的一样会失败。所以政治风险是理智的政治家必须接受的代价,从而不能怪任何人把你拉下马。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政治家的风险大多产生于媒体对官员的报导。

        二是媒体作为社会大众了解政治最直接和有效的途径,是政治斗争的主战场。君不见无论是竞选辩论,宣传政治主张、执政理念和施政策略都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告知,以获取支持。但同时媒体又不断地通过对政治的评判官员、揭露事件、民意调查等吸引公众眼球。这产生了一种良性的互动,推动着政治文明和进步。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今天发达的媒体,政治生活会跟老百姓什么有什么关系。所以媒体对政治家和官员的监督就是公众的监督,政治家和官员必须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这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家和官员让渡了一部分隐私权与名誉权。从对社会公众公平的角度来讲,宁可使媒体对政治家作出过分的言论和批评甚至诋毁,也不可使媒体陷入不敢说话(有时听起来更象放屁)的境地,所以适当对政治家和官员作出一定名誉和隐私的侵犯是必须的。

       所以我认为,任何官员与政治家必须承担政治风险和向公众让渡隐私权与名誉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作为司法者,也要对媒体适当宽松,允许媒体犯一定的错误,尽管这些错误可能是有意为之,我们仍应当高高举起惩罚侵权的板子,但一定要轻轻地落下。因为如果要求全部媒体言论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我们永远无法知道真相,和真相怎样发生的。

       尤其是面对一群政治家的时候。别忘记有人把他们称为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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