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据书写要慎重

时间:2010-11-13 10:35:27  作者:秦海峰  文章分类:我的东西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交易,交易就离不开字据,最经常用到的是欠据、借据、收据等。因为这些字据经常用到,且内容简单,通常只用一两句话,大家都认为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些字据极易产生岐义和误解,容易产生纠纷。

    最经典的产生岐义的收据内容为“XXX还欠10000元整。”因为“还”是多音字,所以要表达的内容就完全不同。是“还HUAN”欠10000元,还是“还HAI”欠10000元呢?这是一个失败的字据,正确的字据要求要表达出字据的背后交易的情况,多写几个字就可以避免了,如果写清交易的过程就可以了。

    几乎所有的字据都是协议或协议的组成部分。如“借据,今借XXX人民币XXX元,借期三个月,月利3%。张三,2010年11月13日。”这反映了借款的协议内容,双方对借款数额、利息计算方式、借款期限等内容都约定了,比较完整。但有时借据就没有写出借人、有的借据不写借款利息方式、有的甚至没有日期,这就存在争议的风险。

    借据与欠条并不是一回事,日常生活中容易混淆。一般认为,借款不就是欠款吗?所以借据与欠据有何不同呢?事实上,欠据一般反映结算,并不一定是借款,有可能是其他交易后产生的债权债务,而借据只反映借贷关系。所以产生欠据交易内容发生争议,那么欠据的可靠性就大打折扣。这一特性容易被人利用。一字之差,如果诉讼可能完全有不同的结果。

    因收据产生的争议比较多,一般是有协议在先,然后产生交易,交易产生收据。但是日常生活经常出现没有协议而有收据的现象,这是不正常的。如,我们交纳(收取)了定金,可是事先没有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一方反悔的,保证协议履行的定金约定就很可能得不到保护,很可能最后返还定金。所以定金收据就应当将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写清楚,实际上收据就是协议了。

    所以,字据并不简单,书写与接受都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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