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是在转移公众视线

时间:2009-11-04 18:19:55  作者:秦海峰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郑州开展第二次大巡防集中行动 郑州市公安局出动300余名警力 暗访民警一把揪住赤身裸体的小姐的头发,将她的脸往上抬 民警成功查处多家涉黄涉赌场所 日前,一则《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的帖子在国内各大论坛中盛传。帖子照片中卖淫女面部清晰可辨、被揪发逼问等画面引发网友质疑。多数网友认为警方执法过于粗暴,有网友还怀疑身着睡袍的警察“钓鱼”执法。 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苏银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裸照系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为。至于图片中警察执法是否过于粗暴,是否“钓鱼”执法,苏银海表示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不好做评论。 究竟是记者擅自发布照片新闻还是警方安排有意而为之? 强烈要求记者出来澄清事实,。。。。。

郑州开展第二次大巡防集中行动

郑州市公安局出动300余名警力

暗访民警一把揪住赤身裸体的小姐的头发,将她的脸往上抬

民警成功查处多家涉黄涉赌场所

日前,一则《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的帖子在国内各大论坛中盛传。帖子照片中卖淫女面部清晰可辨、被揪发逼问等画面引发网友质疑。多数网友认为警方执法过于粗暴,有网友还怀疑身着睡袍的警察“钓鱼”执法。

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苏银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裸照系当地某媒体记者擅自发到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为。至于图片中警察执法是否过于粗暴,是否“钓鱼”执法,苏银海表示自己当时不在现场,不好做评论。

究竟是记者擅自发布照片新闻还是警方安排有意而为之?

强烈要求记者出来澄清事实,。。。。。

 

 

 

 

以下是我自己的想法:

看了这篇报道,我个人认为大家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谁在网上公开发表了卖淫女的裸照,违法嫌疑人的人权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记者还是警察都无权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二是郑州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暴力执法的情况,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什么情况才能使用暴力,暴力的限度。

对于第一个被关注的问题,因为网友们相当地关心。所以淡化了对第二个问题的关注,应当说,第二个问题更应当受到关注,因为警察暴力执法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而且现在的情况比以前更严重。

昨天,黑龙江电视台法制频道《警察故事》节目中,警察在网吧抓捕杀人犯时候,在两名警察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双臂卡住,将其头部摁到地面时,第三名警察还用脚踩踏犯罪嫌疑人的脸部。

这种情况在各地电视台法制频道里经常出现,也许因为我是律师,在观看这类节目中比较关注这个问题。

郑州警方向公众所简述的侧重点是记者发了照片,而对警察暴力执法却含糊其辞。

警察的暴力执法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人格权更为直接的侵害。我们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嫌疑犯,也许只因长得与犯罪分子比较像而被抓捕,我们能允许在抓捕我们的时候如此粗暴吗?

在我代理过的案件中,警察在讯问一名小姐疑犯时,曾有警员用烟头烫一名小姐(违法嫌疑人)的嘴唇,如我们成为嫌犯呢?

当然有时警察也是六亲不认的,同为警察,杜培武不是被警察同行刑讯逼供了吗?

所以,相比而言,此案关注的焦点从小姐的人格权与肖像权被侵犯,转移到警察暴力执法上来,也许更有意义。

执业机构:黑龙江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鸡西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罪与非罪 保险理赔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秦海峰律师 > 秦海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