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但验收不合格,施工企业能要工程款?

时间:2008-09-22 19:50:01    文章分类: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验收不合格,施工企业能否请求工程款? 发表日期: 2008-7-23 15:46:48 阅读次数: 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由于建筑工程投资大、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若仅以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作为施工方能否请求工程款的条件,有损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国家为保护建筑施工企业,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特规定:即便是竣工验收不合格,只要施工企业修复后验收合格的,仍可以向业主主张工程款。

A: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企业在承担修复义务后,若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企业仍可以向业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但修复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

B: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施工企业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施工方不仅不能请求工程款,而且修复费用还需要自己承担。

C:因建筑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若发包人存在过错的,发包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论是施工企业承担的修复费,还是因修复不合格而不能请求的工程款,若发包人有过错,发包人也应承担责任。

执业机构: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曲柏杰律师 > 曲柏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