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9 22:25:24 作者:潘福昌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然,酒为族贵之尊者,敬祖奉神,亦为己之乐也。复酒有聚精出神之功效,士大夫饮而能出诗文章;庶几英杰饮之能出真豪情。文人尚有宴请,皆佐之以为上宾,三、五下肚,豪情溢也,奇思敏也,言语多也,诗意出也,名句佳篇备至,脍炙人口;再饮,真性出焉。世人饮之,亦有情哲并举之能事,善恶无法度,逞强好胜者,众也。故诸葛云:与酒,以观其性,盖为成理也。
酒之为兴也,英豪以此壮行、将军以此结尾。大男之出,有世昭,慷慨之气,有酒佐;时逝之,人变故。世人习之,尉然成风,君子之行与德亦渐少。
古之以酒为歌者,非曹孟德始然,然其《对酒当歌》篇既出,英雄气概于世人之心结洽相吻,后遂只记酒之功,不计其害者巨矣。
今人以酒为宴之必备,常曰:无酒不成席。当如缺,为人笑之者盛行。
然酒之祸常出:有君子失德、女子失身、人之为鬼、鬼之成人者……,多不胜枚举。
劝酒之学已然成俗,不劝为不敬之心已深人心。殊不知,酒之害已浸心,体弱多疾者巨 。故,劝偶等,酒之害大焉,酗酒必害己亦及人,应慎。慎之,于人、于己、于心、于体均有利。
酒并非百无一利,冬饮去寒、夏饮去汗;弱饮强生,老饮延年,适之则可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