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庄案想到的

时间:2010-03-23 14:34:35  作者:卢宁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刚看了网上的新闻,北京律师李庄案二审开庭,李庄在法庭上陈述上诉理由时说:“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对于李庄一案,现在好象只有一个词来形容:不可琢磨。2009年北京律师与龚刚模家人签订委托协议,12月12日,李庄被公安机关捉获。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限徒刑两年六个月,李庄不服上诉,2010年2月2日二审开庭审理,对一个刑事案件来说,在不到二个月的时间里,走完了公、检、一审、二审,不可谓不神速,别说的刑事案件,即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也没有如此神速的。而其结果更是出乎意料,一直宣称无罪的李庄竟然说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其1月18日提交上诉状到2月2日开庭,这其间又发生了什么,真的让人遐想。

    由李庄案的神速,我想到了自己办理的一桩医疗纠纷案件。该案于二00七年四月由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当事人就到一审法院查找该案,希望尽快开庭,但经过六个月的寻找,发现本应在民庭的案件到了审监庭。好产容易回到民庭,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历时二、三个月),又没有了消息,在一再催促下一审法院在2009年6月及12月分别安排了开庭,但又没了音信。一起医疗纠纷,历时三年还没有结果,真让人失望。李庄案为什么这么快呢?

执业机构: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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